購物車
0
0 TWD
林龍鋒 110/8/18
資料來源:COVID-19 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報告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1
這是台灣衛福部自己的網站統計的,所以不會被說是「假資訊」。
因為資訊會不斷更新,所以可以自己點連結進去看最新資訊。
下面只是以到110.08.04的資訊為範本。
COVID-19 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摘要報告 ~110.09.15
共接獲疫苗不良事件通報 7307 件,
當中有 3369 件屬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
其中含 779件死亡通報案件及 115 件危及生命通報案件
當接種疫苗後有發生上述不良事件或突發其他疾病或不明原因猝死時,請務必要請醫療院所或所在地衛生所進行通報並申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
不過政府總是會用各種辦法、理由來逼民眾自願降低通報死亡人數和推託賠償責任。
這裡面最堂而皇之的理由是必須解剖屍體才能確定死因是否和打疫苗有關。
有些不忍心親人被解剖的家屬就會被迫簽下「死因非關注射新冠肺炎疫苗自願書」,
因而成為統計上的「黑數」。
另外,截至目前為止,所有打疫苗後死亡的案例,百分之百被政府歸類為『因自身有慢性疾病』,而無一獲得賠償! 但是別忘了政府總是強烈建議有慢性病的人要優先施打;而且依照常理,所有人一定是在醫師評估健康的狀態下或慢性病控制良好之下,才會給予接種的。若將原因歸咎為自身有慢性疾病,實在有失公允且不符情理。